您好,我是“南京律师团”成员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李晓英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你们如果确实是购买你父母的房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分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