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摔伤
十天前我姨妈到江宁某饭店吃饭,雨天。一进饭店大堂就滑倒了,饭店没有警示标识,也没有防滑设施!饭店方不认错后报警!警方出警后认定店方未能提前做出措施,属过错方!滑倒后送至 医院确诊大腿骨折!店方不愿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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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李剑铭
2024-02-26
2楼
店家应当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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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 李剑铭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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