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摔伤
十天前我姨妈到江宁某饭店吃饭,雨天。一进饭店大堂就滑倒了,饭店没有警示标识,也没有防滑设施!饭店方不认错后报警!警方出警后认定店方未能提前做出措施,属过错方!滑倒后送至 医院确诊大腿骨折!店方不愿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