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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区人民政府在被征收房屋范围内公示区人民政府文件(宁溧府征字[2020]1号)《旧城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告.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南京市政府令第318号》等规定.被征收房屋为集体土地小产权拆迁安置.公示期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21日止.政府拆迁部门于2019年4月份已经对本小区203户住户进行入户登记及调查摸底.入户登记调查结果至今未公示.请问律师:区人民政府对这个征收决定应该在什么期限内下达征收决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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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刘涛
2020-04-03
2楼
征收决定是政府做出的,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做出,法律没有规定政府必须做出。
[值班律师]
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刘涛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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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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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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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03
4楼
admin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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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刘涛
2020-04-03
5楼
[值班律师]
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 刘涛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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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6楼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集体土地小产权房在征收时.被征收人到征收项目组需提供结婚证是什么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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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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