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违约的判定
我与南京爱居行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期限一年,我居住才一个月,他们要收走那套房,给我调别的房子,但是普遍不好,合同上是这样写的: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通知乙方并积极给乙方调房,否则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现在他们说合同上写的这条不算他们违约,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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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庭
2019-09-19
2楼
您好,鉴于合约上该条规定,若是中介通知后并积极给予您调房,则不构成违约。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庭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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