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近亲属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救助申请的,应当提供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您提出申请后,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您提交的材料来分析判断,因此,存在工作人员所说的提出“申请后是否批准还是未知数”这种情况!关于发票问题,建议您和医院沟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