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政导致无法买卖二手房是否违约
我家于今年九月底与买家在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10月18日首付90万,因买主家中还有其他房产,他想先变卖其中一套,付于我们,如果变卖不成,他则申请贷款,并承诺十一月底前付清尾款,并完成过户手续。因我家只有此一处房产,于是我家开始着手买房准备搬家,于四天后看中红山附近一处房产,并付了定金,也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如今新政出台,导致我家的买房资金出现问题,可能无法继续交易,如果他这边毁约不能购买,那么我家就面临对另外一家人违约,请问律师,我家的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那买我家房子的人又需要付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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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本虎
2016-10-10
2楼
买你家房子的如果毁约需要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新政导致你方资金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为19、对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且买受人能够举证证明其确因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利率提高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等因素,导致无履约能力的,其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的,可以支持。
对合同未明确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买受人以信贷政策变化为由请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原则上不予支持;但买受人举证证明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明知且接受其实际将以按揭方式付款的,人民法院应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查其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本虎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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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6-10-10
3楼
请问律师,因为买我家房子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导致我自己重新买房被迫不能履行的另一份购房合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该如何解决
无名游客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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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6-10-10
4楼
请问律师,因为买我家房子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导致我自己重新买房被迫不能履行的另一份购房合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该如何解决
无名游客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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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育新
2016-10-10
5楼
分别按照法律规定解决。值班律师已经说的很详细。如果还不清楚可以与电视台联系律师面谈。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育新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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