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
昨天我陪同朋友要债把人关了三个多小时,结果被当地公安以非法拘禁罪拘留了。我24小时被放出来了,我朋友被送到看守所了。出来以后我车子被当地刑警大队扣了,并且车子上有大量借条也被扣了,欠条债主有我的名字,也有我朋友(就是这次被送往看守所的)的朋友,还有其他人名字的欠条。但是所有欠条都与本案无关。我去向当地派出所索要车子跟欠条,他们说刑警大队说要调查案件,现在不给我。请问他们做的合适吗?还有就是这些欠条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