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被人打至两颗牙脱落,公安局鉴定后为轻伤二级,派出所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并没有通知我们,请问这样对否?请问对方应承担哪些刑事及民事责任,这种官司一般怎么收费?另对方在派出所初步协调后第二天去要求做伤情鉴定,请问是否合规?感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