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后续问题

您好,2015年8月6日本人将自己的一套私房(有房产证相关手续)经之前租过该房子的房客介绍,于是今年8月6日租给一个卖氢气球的一家人。但是当时介绍人和本人称该夫妻是上班的,小孩在附近上学,就着孩子近所以在这边是居住的(当时夫妻两人也在现场),并没有告知我其妻子是卖氢气球的。于2015年10月2日晚上该家中氢气罐子爆炸导致房客男子腿部受伤可能比较严重。因为我文化水平不高,当时是因为熟人介绍,所以租房子没有在派出所登记备案,我也是在外打工的没什么时间,租房子后就没回去看过。您好,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我作为房主会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我应该怎么办?期盼您的答复,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