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您好:我2014年6月买的二手房,全款付清,已经拿到产权证,合同上写2016年2月15日前全款付清腾空房屋,甲方通知交付具体时间,可现在甲方把房子租给朋友住到2016年2月1日,没有约定具体交付时间,现在可否要求对方2个月后交付房子给我?对方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利把房子租给别人或免费给朋友住到2016年2月15日,我是否有权利拿着产权证报警赶走房客,或限定2个月后搬走?望给与详细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