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配合我进行遗嘱细则办理变更手续 房产局不作为

我母亲徐小萍与刘俊凤几年前合买了一套商铺,各占50%。我母亲去年9月因病去世。如今我已还清我母亲所应付的房产贷款。我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房产局需要刘俊凤配合可刘俊凤拒绝配合。房产局建议我起诉刘俊凤,可是起诉费高达20000多,我没能力付出并且鼓楼区人民法院表示房产局应该介入帮我处理。可是当我再去房产局,我又碰壁。现在我想对房产局的不作为提出行政复议,我想问是可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