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明枪械击中

23年12月23日晚8点在农村塘边被不明枪械击中头部,24日拍 CT后显示头部有不明物体约1.5CM,24日报警,法医现场确认与派出所说后因不达成轻微伤,现在派出所只给立了治安案件,没有立刑事案件!当时与派出所说被击中后,犯罪嫌疑人走进查看,发现被击中的是人后立刻逃跑,并没有进行对当事人进行报警施救。目前警方只立治安案件,是否符合规程,现在只查到车牌,具体人员还没有确定。请问后续我们应如何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