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他人财产与治安管理处罚
小区内会车,已倒车让一辆大车先行后,再向前开。
又遇一辆轿车,再次倒车,退让到原让车位置。前方轿车仍认为不够通过,再次倒车两三次,物业指挥前方车辆通过,前方车辆仍嫌路不够宽。本人屡次倒车,和物业都认为距离足够。但对方居然不听物业管理,将车打了方向斜停在马路中间,然后下车直接锁车走人,也不听物业协调。我也只能倒车,把车停到别的地方。
因此,请问:1、对方停车阻碍小区正常车辆通行,且不听从物业管理和协调,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律法规?
然而,此后本人也头脑发热,走到对方车边,将喝剩的一口矿泉水通过对方驾驶座未锁上的车窗倒到该空车的驾驶座空的皮座椅上。
于是,麻烦来了,对方报警称我涉嫌破坏他人财产。目前,已配合派出所做完笔录。
请问:2、这个有破坏他人财产吗?请问接下来如何处理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