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签字结案

我在两年前起诉多年前别人的借款,然后判决书下来后,我就申请强制执行,一共欠58000,然后执行局直接从对方卡执行回来10000元后给我,就叫我签字结案,说查对方没有任何财产可执行,叫我签字了,说以后知道他有财产可以找法院,我想知道我签字了到底是什么意思?签字结案了是不是执行庭就不管了吗?我后期还需要在申请强制执行吗?这个是有期限的吗?我担心我签字结案了,后期就不管我了,然后时间久了就成失效期了,这个钱就再也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