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工资 社保

我于2021年5/19到6/15在某公司工作,面试谈的是5000税前,中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我催了两次结算工资,6/29给我结算工资,5000÷21.75×20(实际工作日)-363.64(社保)=4234元,然后她也并没有给我交社保,在我说了不应该扣社保时候还说我们谈的是税前5000,包括五险的。我和她又一次说了没有交社保不应该扣除个人的部分,她来了一句实习应该按照工资80%来算,但是面试时候并没有说,最终我说社保我自己解决,但是你应该给我4234+363.64,她还是说应该给4234,这个我是可以投诉去的吧?而且我这边比较有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