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购买的房子,写的女方我的名字,组合贷款,而且也是父母出的首付,婚前帮忙还的商贷,婚后我每月在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还在每月还贷中),老公家里一直想得这套房子,赶走我父母,他们家来住。 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 另外,房产证上现在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要经过男方同意什么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