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产继承

我今年76岁,前夫81岁,二十二年前离婚,育有二女。前几天他去世,二女在美国因疫情不能回来,委托我料理后事,未看到他留遗嘱。他遗下少量现金和一套小房子。 他离婚后第二年曾与一女士办过婚礼,仅过一年因打闹就付一笔赔偿分手了,不知他二人办沒办结婚证和离婚证,民政局不给查。请问;他的遗产怎么处理?那位和他二十多年不来往的女士如果有婚姻可以来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