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什么法律让他走?
我原丈夫在我30岁时得胃癌去世,后我重新找了这个丈夫,他现在五十多岁了也不工作,整天麻将和舞厅,外面空了好多钱,他有房子现在在出租,我们住在我的房子里,我和他生一男孩,我们在十年前就离婚,是为了拆迁假离婚,后来他就今天和这个跳舞女的明天和那个跳舞女的,又和他的朋友妹妹,说他吧他还挺有理由说这是他想要的生活,我不管你你不要管我,家就像旅馆,对孩子一点责任也没有,最可气的是他不和这个女人跳舞重新找了一个,这个女人还把和他之间发生的不要脸的事当他面告诉我,我撵他走,说我们过不了,他不肯走,还动手打我,我打110警察来他说家庭矛盾,自己解决,他是拿住我软弱为了孩子忍气吞声,我是真和他过不了了,我们现在是同居关系,怎样能解除这种关系,让他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