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轻伤一级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9月10日,我父亲在中学保安室值班,学校厨师酒后乘坐出租车,未打招呼要进入校园,厨师下车后从小门到保安室质问我父亲为何不开门,随后两人握住对方手,我父亲抽开手,厨师头碰到了墙,对方转身后连续用拳头捣我父亲眼睛和面部。又用头撞我父亲脸部,拳头捣我父亲腹部,致我父亲呕吐,流血,我父亲跑出保安室,我父亲没有还手打对方 。对方在用头撞击我父亲过程中头部撞到墙上插线板,有约1cm长轻微伤口。我父亲报警后住院治疗,约2周出派出所出具鉴定打致两处骨折,轻伤一级鉴定结果,现在发生时间距今有40多天了,派出所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检察院阶段,派出所是否会将案件进行阶段告诉我们? 电话咨询民警,回复只说在忙,知道了。请问接下来我们需要如何维权,需要如何做?我父亲今年62岁,在其他单位退休后,在学校找的保安工作。对方57岁,下手太狠,作为子女,我们不忍心父亲受这样的伤害,我们不接受和解,要求派出所追究对方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