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3.9亿,仅被判15年刑期,罚款50万,低成本的犯罪,不公正的审判出路在哪里?

2013年,一个诈骗集团采取通过电视台节目主持专题宣传报道,街道路边设点,设立办公机构等方式,骗取了南京、上海等百名老年布衣的信任,诈骗老人们半生勤俭积攒的养老钱款3.9亿。2016年爆雷,诈骗集团办事机构人去楼空,主犯卷款外逃,至被捕,期间多次往返国内国外。在上海、南京两地等被骗群众多年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在昨天,2020年9月23日等到了诈骗主犯开庭受审,但法庭却采信主犯所述财产仅有马鞍山一处只值四十万的房产,大部分财产做为放贷未收,且也无会计的账目,也无银行流水等,而做出判决:被告集资诈骗,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5年,罚款50万;未就诈骗钱款的退赔做出判决。庭审刚结束,受骗者群情激愤,愤懑法律不公!请问律师,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做?谢谢您能指导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