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否可以去掉另外一个的名字
我离异,房子是婚后购买,首付大部分是我交的,共同公积金贷款,主贷款人是我,我一直还贷款,她只是扣除交公积金那一部分,商贷也是我个人在还,离异后房子归我,离婚协议里也有房子分配一项,但是她迟迟不肯将房产证里的名字去掉。离异快一年,她还只是还她公积金的那部分,现在要求她将房产证里的名字去掉,法律是不是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