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

律师您好:现求助.咨询您:①被告是否有权要求原告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请求物业承担继续履行!人民法院能支持吗?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柜绝其履行要求。法院能支持物业方先履行合同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