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糸
我服务于一家服装厂,平时上班我们的时间是从早上七点到下午六点半,中午半小时吃饭,最近一个星期有四天,半小时吃完晚饭后还要干到二十点半,星期天一个月只能休二个,请问我可以用这个为理由和厂子解除劳动关系吗,该去那个部门?我可以主张什么权益吗?比如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失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