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合同中写的7天内有权解除合同,对方不退钱
2020年1月7日在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29号有志大厦19楼—南京荣世联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省惠山区“吾沏”区域代理,交了代理费用129000元,当时合同只叫我在乙方签字的地方签字按手印,但甲方没有签字就把合同收走了,我问她(公司项目经理)要合同她说让我先回去,明天把合同寄给我,我问她要原材料价格表,她说管理这个的人员下班了,明天会一起把这些寄给我,结果我回去后过了三天才收到公司的快递,里面有合同收据公司产品简介,并没有原材料价格表,然后我微信问这个项目负责人要,她说不归她管,让我问店长部郭沿要,然后我联系郭沿,她也不给我,到晚上我和我老公商议感觉这个公司有问题,交了钱就什么都不管了,然后我仔细阅读了合同,合同中第6.4条 本协议签订后的七日内,乙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我联系了项目经理,我微信告诉她我要退掉这个区域代理,让她早点给我办理退款,这样也不耽误她们公司继续招商,经历跟我讲这个退款不归她管,让我找店长郭沿,我联系郭沿,郭沿说退款的事情也不归她管,让我去写书面发给她们公司邮箱,我按照合同中的邮箱编辑了一份书面发送过去,结果发送失败显示我被拉入了黑名单,我进行第二次发送,还是发送失败显示我被拉入了黑名单,然后我联系店长部郭沿,告诉她书面我发不了公司有意把我拉黑了,阻止七天内发送书面,她说不可能呀公司不会这样的,然后我拿我老公的手机向公司邮箱发送书面,显示发送成功,而我的屡次失败,当时我意识到上当受骗了,然后联系郭沿,准备开车前往南京,郭沿告诉我她们公司放假了,然后我联系项目经理她也告诉我公司放假了,在这期间我并没有提前收到公司放假的任何消息2020年1月12日,我早上一早和我老公开车前往南京公司,到门口发现门是锁着的我进不去,敲了好久也没人开门,然后我报警了,警察过来后我告知他们情况,他们帮我找到了里面两个人出来给我开了门,公司并没有放假,还有5、6个员工正在上班,警察问他们是什么人员,他们说是公司值班人员,我跟他们讲我是7天内来退区域代理的,他们跟我讲会计不上班退不了,让我坐着等他们领导的电话,我在那里坐了2个多小时,还是没接到电话,这时我走到他们办公的地方,有5、6个人正在办公,办公室上写着财务室,他们全是会计,居然骗我会计不在,我要求退款,其中一个女生把我赶了出去,我第二次报警,警察来后,值班人员开门,帮我联系负责人张经理,张经理电话中说七天内解除合约,钱可以退129000元,但是要等20个工作日后,当时警察电话中问他要了身份证号码,我又写了一份书面亲自交给他们公司会计,但至今未退我129000,今天已经2020年2月10日,已超过答应期限好久,请问我该怎样才能拿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