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个事情,家里借款83万,贷款之后因为用房屋抵押在2014年2月14号到2019年2月14号四年中利息20%,现在是贷款人不想叫还钱想要这套房子。后来没办法又增加了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谈好你家人又增加了一点钱给我们,然后把房子过户给他家,结算清对方还有23万元未付给我们,准备一手交钱一手过户。
谁想到在这期间,房屋卖必须要叫政府出示买卖证明,由于抵押这套房子超出面积要给政府补差价。所以政府没有给下发买卖房子凭证过户不了。
现在,借款人等不了所以告上法庭。麻烦律师给我一点建议,这个官司谁赢的机会多一些,在这里谢谢你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