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骑电动车被对方小汽车撞伤后住院,诊为头皮血肿及脑震荡,费用约5000元已由对方支付,现我已出院,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现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哪些赔偿?我已年过六旬,无正式工作,自己摆摊做点小生意,可以主张实际的误工损失吗?住院期间的护工费可以按实际要求吗,每天130元,另外,如果对方不理,我起诉对方时,所请律师费可以主张对方支付,法院会支持吗?谢谢了!盼尽快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