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伽租客咨询

房东与乐伽签订了10年租房协议,今年是第四年,我今年2月从乐伽手上租房,已年付。现在由于乐伽没有按时给付房东房租,已经上门来劝搬。还搬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第三款明确规定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第九十七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七条更是明确规定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第二百二十七条是关于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处理的特别规定,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承租人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将面临被解除合同的严重后果. 请问房客有权利强收吗?我的权益该怎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