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有偿转让实施细则》

请问《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有偿转让实施细则》,这个又称“阳光细则”至今仍然在可执行期吗?具有法律约束力吗? 这个“细则”会因已废止的《南京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而自然废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