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

1月18号,被三个人进屋殴打至多处骨折,当时已经报警,接警的民警让我们先送伤者去医院治疗,然后民警抓了其中一个行凶者,在没经过受害者同意就私自放走打人者,我们多次要求派出所抓人,派出所拒绝抓人,以没有伤情鉴定证据为由不肯逮捕,我们让派出所带受害者去做鉴定,派出所一直拖延,让我们三个月后再去做验伤鉴定,请问律师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