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亲生前名下房产的继承问题
老师好!
想请教一下关于父亲生前名下房产的继承问题:
我父亲于2011年10月4号过世,名下有一处房产,大概60多个平方,当时我奶奶还在世。按照法定继承,应该是:我母亲、我、我奶奶。这处房产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未财产分割,现在我奶奶也于去年2018年12月12号过世了,这时发生转继承,我奶奶有5名子女:我大伯、二伯、大姑妈、小姑妈和我父亲。那此处房产具体如何分割?我母亲已明确表示她的份额全部给我,那我应该是房产份额的最大持有者吧?
我大伯在淮南,但他愿意过来签字放弃。就是其他三位长辈说我在加拿大的表姐(我大姑妈的长女)手里有东西,因与我奶奶感情较深,说我奶奶留有遗嘱将自己的继承份额全部给我表姐,并且遗嘱公证过还去房管局备案了。
但房产的土地证、产权证均为我父亲的名字,且他过世后原件一直在我手上,房产也从未分割过,那我奶奶生前是否有对自己所继承份额的处置权?在缺少两证原件,房产又未分割的情况下,我奶奶生前是否能留下遗嘱公证?是否能请律师通过其他方式留下遗嘱?
另外,我表姐是非法定继承人,那假设她有东西,遗赠是不是有2个月的时效期?是不是过了2月12号就失效作废了?
我那三位长辈口头是说不要房产,愿意签字放弃,但却总搬出我表姐来说事,我表姐曾在1月中旬时致电我母亲,说自己手上没有任何东西,房产与她无关…
以上,请教老师,现在我要继续我父亲的房产,想要过户需要怎么办?如果三位长辈一直拖延,我是否能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一般会如何判决?我需要支付他们多少钱呢?
(对不起,情况有些复杂,我的问题有点多,相关法律知道一些,但不太懂,麻烦老师解答了~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