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户口问题
我与前妻离婚已五年,当初离婚协写明,离婚后一个月迁出户口,但她以当地派出所表示农转非后不准再转回农业为由一直不迁(她原来实为当地镇上的非农户口)。现在她在南通结婚并已怀孕,可她还是以种种理由不迁户口。请问,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强制让其迁出户口吗?另外她如不迁,所生子女会否在不经户主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挂在我的户口?另外,如我户籍所在地拆迁,她因未迁户口会否也享有拆迁补偿与分配房产的待遇?希望得到专业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