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业,受法律保护吗?

我有一事想咨询一下。我在退休后去了一家国企做保安,每天8小时,休息二天。该企业与我签定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可最近来了一位新领导,将三班倒保安的工作时间改为,每天仍然是8小时,但要扣除在班的吃饭时间,每天按6,5小时计算工时,这样每周休息一天,全月为169小时,领导说这低于法定工作时间,是完全合法的,你们要告也没用,因为你们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