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
事件:9月底在福建海域发生沉船事件,1人失踪,至今船东未出面处理此事。
问题一:船东是个私人老板一直不出现,船籍挂在广西,安全管理在福州,我们家属该如何办?
问题二:善后赔偿由哪些部分构成(现任妻子脊椎不好,无经济收入)?如何计算?参照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三:如果起诉,是在事发地起诉?还是在死者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的对象是船东和挂靠公司吗?是在海事法院起诉还是在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哪些资料?
问题四:死者前妻女儿30年未来往,是否有权主张善后的死亡赔偿谈判?还是由现任妻子和子女主张善后的死亡赔偿谈判?前妻之女与现任妻子和子女如何分配这份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