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车位开发商阴阳合同
我在五矿九玺台有一处房产,之前听说车位售价12万,我们没有买,去年6月开发商说车位涨价到18万,如果那个月不买8月会涨到19万,我们就买了一个车位,6月份交了6万块钱,是五矿自己的物业公司和我签了一份车位销售的服务合同,开的发票也是物业公司一个6万块钱服务费的发票,然后剩下的钱一直就没有让我们交,一直到18年3月才把剩下的12万交了,当时是五矿的房产公司和我们签了一份12万的正式车位销售合同上面有房产局的章,发票也是12万的车位销售发票,想咨询一下物业公司收的那6万块钱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