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以后对此人有赡养义务吗
跟前夫A离异,但是我的户口没从A那里迁出,因为在城市,我没有房迁不走,很无奈。后来与B再婚,跟B是异地的,因为他是农村的,我的户口不想迁过去,再婚后生一女儿,出生证的父亲一栏填写了B丈夫,上户口我又不想孩子跟他上在农村,我就跟A商量能否上到他的户口上,因为基本我也在努力买房了,到时候我和孩子一起再迁出,A也同意了,上户口时孩子跟他的关系是非亲属。但是后来DNA鉴定女儿是前夫A的,于是跟B丈夫离婚,离婚协议上也写的很明确,孩子跟B没有血缘关系,不用B抚养,以后也与他无任何关系。现在已将出生证明父亲一栏更改为A的名字,去派出所要求更改孩子户口本社会关系那一栏时遇到阻碍,派出所要求我和A B一起重新做亲子鉴定,还要去公证处公证等等,因为我没办法联系B跟我一起做,于是就不了了之,也没再去更改社会关系,想着这么麻烦不改就不改吧。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如果不改,以后对孩子有影响吗?孩子跟B之间有没有抚养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