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退,及赔偿失业金问题

我于2011年10月进入我司工作、在仓库里做管理员,到今年为止差不多有八年时间,于昨日(5月11日)人事资源部部长叫我去找他,突然就说让我回家休息,说休息四五个月,重今天5月12日开始休息,等通知再来,还说回家期间如果有其他工作,就去干其他工作,然后回家休息只给我800元的工资,然后我想问这个意思是算辞退我了吗?还是要我自己提辞职?还有如果是辞退的话,失业赔偿是怎么赔偿?另外这个口头讲的话,有没有保障,是否需要我自己解释劳动合同制度关系?还是等公司提解除?另外因为让我回家休息,这个月的话,还没过完,这个月工资的话,是该怎么算?希望有专业人士帮忙解决一下问题。我到底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