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合理吗?

我们是上六天休两天,两天白班分别是十个小时,每天去掉一个小时吃饭时间,两天夜班是十四个小时,每天同样去掉一小时吃饭时间,每天还是八小时工作制,刚开始年假原来是满一年是五天年假,满十年是十天年假,可是公司把年假改为四天和八天。公司说年假不按天算,按小时算,这说法合理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