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被迫干无法胜任的工作
08年我进单位做分析倒班工作,2011年在倒班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造成手指伤残九级,无法继续倒班做精细实验工作,2012年调整可以胜任的白班工作,2017年8月,公司以倒班缺人为由,强迫我做无法胜任的倒班工作,用EMS寄的正式文件让我转岗,10月我用EMS回复我无法胜任的倒班工作的有力证据,现单位又用EMS继续让我上无法胜任的倒班工作,意思有的能干就干,不能干照顾你不干,且也不辞你走人,就是这个岗位,你干就干,不能干自己离职,如果我辞职我十年的工龄补偿金没有,如果继续干身体和手指都无法从事,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