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去年三月份签了一份合同。一年的。到九月份又让我签一份合同到今年九月份。现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了。三月份到九月份没帮我交保险,当时我在领失业金。请问我能主张那三个月没交保险的双倍补偿吗?到底以那个合同为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