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屋主以过户延迟为由,想要违约~
我今年4.11买房,购房合同其中有一条“暂定7.10前完成过户”,另有一条“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过户延期,应双方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截止7.26左右吧,银行批贷方才完成,然后正准备沟通屋主将我买房时给他的9w保证金打回资金监管账户,然后他就以过了约定的7.11时间为由,要么叫我给高额补偿,要么不想卖了。
我想要了解的是,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把这房买到手,因为前后三个月房价又涨了很多,我不寄希望他按合同约定支付我违约赔偿9w,因为这也远远低于我现在重新买房的二次成本,能否诉讼房屋保全?能否诉讼强制过户呢?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