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自己撞上我的伞,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摆早点摊的,由于天热就打了伞遮阳,有一位顾客在隔壁买东西往回走时,忽然蹲在地上说撞到了我的伞上了,当时眼睛疼,后来又离开了,过了一会儿来找我,要求我带他去医院,我当时想也没想就带他去了,开了47元的药,过了一个星期他说眼睛看不清去医院复查又开了30几块钱的药。20天过后说眼睛散光不可恢复了,并说找了律师不要派出所调解,律师说他构成10级伤残了,我就做个早点,家里还有两个重病人,没有赔偿能力,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