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一个问题?
我们现在拿的是南京市最低工资1770元,但是由于超时加班还有几佰块的加班费,另每月还有100多块钱的伙食费补贴。单位每月直接从发给我们的工资中扣除300多块钱的保险。但我从江苏省最低工资规定中发现,保险等福利不能包括在最低工资和加班费之内的,也就是不能从中扣除。那么单位直接扣除非法吗?急盼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