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

中午一点钟左右我骑摩托车,再通过十字路口时,我是直行,我左边有一辆货车是右拐。由于他右拐速度较快,我避让不及,被货车带倒,货车没有停顿,直接走了,造成我左手手腕骨折。当时事发路口没有监控,交警在前一路口监控找到车辆,但车主不承认他撞到人,车上也没有痕迹。现在交警出具事故证明,只证明了我的手受伤与这辆车有关,因为没比对出相关痕迹,无法认定碰撞事实造成事故不轻。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胜诉的可能性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