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

我和老公离婚,离婚协议写着房子归我和孩子,当天去过户去要加上孩子名字要多交钱,老公就说没必要多花了个钱,就在窗口为了能够顺利办理就同意过我名下了,但是当天只办了房产证过户其他证就没来的及过,后来去过他又不同意过了,非得加上孩子名字从新过,这样我就有点不同意了!请问我要坚持原来的过我名下可以吗?要是打官司的话有没有胜算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