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律师您好,本人父亲发生交通意外致右大腿截肢,因残留部位还有钢板,短时间内没法安假肢,现在要打官司,请问假肢这边我们是先找以后要安假肢的公司开个发票,还是得去专门假肢鉴定的地方做鉴定呢,两者哪个具有法律效益呢。父亲今年54岁,安假肢产生的费用法律有没有限制啊,我们是山东省的。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