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于2016年8月8号来到这家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签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了之后,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也一直在这家公司,想要离职,老板不同意,工资也一直拖欠不给,如果我强行离职,他会扣我工资吗?还有工资不是以南京市基本工资算的,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