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还借款,用自己承包的林权地作抵押,还进行了公证。

借钱后无钱还,债务人用自己承包来的林地作转让抵押,并办理了公证。但当时还没有来得及办理林权证过户,债务人就车祸死了。现应该起诉他妻子和儿子和父母吗?这叫继承权起诉吗?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