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其余股东拒不支付该承担的费用。现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请问合伙开店(3人),签定了股份占比合同。现在其中一人履行每月该承担的费用,另外两方拒不执行。导致员工讨要工资(其中一人己支付该承担的比例,但所承担的比例不足以发员工工资和货款。),并且也多次要求其余股东支付该承担的费用,均没有任何回复。现员工和供货方起诉,请问,做为己承担责的股东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逃避承担责任的股东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