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种行为变相逼我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休年假期间,公司无故将本属我团队业绩归零,理由是:公司高层决定。但是这个“决定”,没有任何公示,也没有提前告知。这样做的结果是,我当月的薪酬直接损失1500左右。更离谱的是,公司领导竟然私自将我团队人员成交的业绩压下不报,之后任意转移给他人,这样的做法让我完全无法把控自己团队业绩,自己的劳动所得更是无法保障,这样,等于变相在逼我离开公司。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补齐应付的薪酬,并且以公司违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赔偿金?谢谢~